各分(子)公司、項目部:
為了防止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發生爆炸、火災等安全事故,各分(子)公司、項目部應嚴格按照存放、使用管理規定進行對各自管轄、使用的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加強管理及使用,現對我供熱公司進一步加強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等安全督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分(子)公司、項目部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按照關于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健全制度,制定措施,加強對轄區內易燃易爆物品、化驗室及車間危險化學藥品等的督查監管。
二、加強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的安全管理
各分(子)公司、項目部必須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物品的安全采購、保管、領用等制度,配置專用的危險物品室(儲藏柜)、滅火器,保管室必須雙門雙鎖且是二人同時開啟。危化物品的采購、領用要建立登記制度,保證危險化學藥品去向清楚。在化驗過程中使用危險化學藥品時保管員必須在場全程監督,剩余藥品必須回收,化驗時的殘液必須妥善處理。
各分(子)公司、項目部應對本轄區內的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庫存數量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對社會危害大的危險化學藥品應采取措施集中托管,確保萬無一失。
三、深入開展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專項檢查
即日起,各分(子)公司、項目部立即開展易燃易爆、危化物品安全管理專項檢查。對分(子)公司、項目部內是否違法存有炸藥、雷管等危險品進行督查,嚴禁任何人員以任何理由將炸藥、雷管等危險物品帶入分(子)公司、項目部,尤其要加強對分(子)公司、項目部人員的教育、監督和排查,不服從管理的,要及時上報公司及報告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嚴防爆炸事故發生。對危化物品的安全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及時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隱患。同時,各分(子)公司、項目部還要加強對各自食堂使用的燃氣罐等安全檢查,加強消防防火工作,嚴防燃氣罐泄漏、爆炸等事故。
請各分(子)公司、項目部按照此文件精神,認真貫徹執行,切實做好各自當前安全生產和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與8月26號前把具體實施情況上報公司管理部門。
呼和浩特市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
2015年8月20日